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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的通知

2017-12-06 08:42:58
各系、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启动会精神,进一步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平台,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创新创业意识,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12月5日启动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第四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大赛面向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在校生以及毕业五年内(2013年后毕业)的校友征集优秀创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二、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对象及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院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院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四、比赛时间安排
     初赛:2018年4月中旬
     复赛、决赛:2018年5月
 
     五、具体要求如下:
    1、各参赛团队需在4月1号前提交以下材料至各系负责人处。
   (1)书面材料:报名表一份,创业计划书或项目计划书一份(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使用A4纸打印装订。
   (2)电子版:陈述PPT一份、创业计划书或项目计划书PDF文件电子版。
    2、互联网+大赛官网报名启动后,各项目负责人须登录大赛官网进行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比赛流程:
    初赛采取材料评审方式,筛选50支队伍进入复赛。
    复赛、决赛采取现场陈述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各报名团队可指定一名主要成员进行陈述。陈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陈述时间每队限时3-5分钟。
   
    附1:大赛报名表
    附2:大赛评分标准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