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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第三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7-03-25 04:34:20
 
 
 
闽农林大东方〔2017〕5号
 
关于举办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第三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系、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平台,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创新创业意识,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3月至5月举办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第三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我校大学生的创造力, 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 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 引导我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五、比赛赛制
本次大赛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初赛和决赛。
初赛由学生自行组织报名参加,参赛的团队在规定时间内把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名表上交到各系,同时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初赛报名须提交报名表、项目计划书,评委组根据报名表和项目计划书初审,筛选出进入决赛的作品。
决赛主要是各团队通过ppt展示、主讲人的项目陈述及评委提问答辩等形式开展,因此进入决赛的团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善参赛作品并提交展示本团队作品的PPT。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鼓励奖3名。
获奖队伍学院将给予奖励并推荐参加省赛。
六、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5月)
参赛团队以系为单位组织报名,同时各团队应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大赛报名。
2.初赛(5中旬)
由评委老师对报名项目进行筛选,确定决赛名单。
3.辅导(5月中旬)
组织指导老师对参赛项目计划书写作进行辅导,对项目改进提出建议。
4.决赛(5月底)
学院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遴选出参加省赛队伍。
七、注意事项:
1、各系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组织动员在校生和毕业生踊跃报名参赛,鼓励各系教师积极参与,为学生和指导老师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2、请各系于5月1日前将初赛报名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报名表、项目计划书)汇总至就业办潘老师处。进入决赛团队于5月15日18:00点前把电子版项目计划书和PPT(用于决赛答辩)发到邮箱 nddfxyjycy@163.com。
大赛未尽事宜,可与学院大赛负责人联系。 
联系人:就业办潘老师               联系电话:83909908
 
附件:福建农林大学东方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二○一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