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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12-10 14:54:00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29号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和我院信息公开情况统计编制。本报告由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方式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
  坚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是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院信息,提高学院工作透明度的有效途径。我院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办法,编制和公布2012-2013学年年度报告,认真及时地做好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布工作。
2012-2013学年我院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健全信息公开组织
  2010年9月学院成立了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委领导、行政实施、工会参与、内设监察小组的管理运行机制。分管领导(专职党委副书记)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全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指定专人参与。由此形成了分管领导统筹、办公室牵头、职能部门协同、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2.加强信息公开培训
  自《办法》发布以来,办公室多次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专题培训会议和研讨会。如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办法》的详细解读;此外还组织相关人员就信息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渠道与方式、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开展了深入的讨论。
3.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认真学习对照《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着手修订和完善原有的《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信息公开细则(试行)》,于2011年10月正式发布实施。2012年3月进一步完善《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信息公开细则(试行)》,对学院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及具体职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等各项内容做了全面的规定,保障了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4.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学院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院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信息公开的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及情况说明:
  2012-2013学年度,学院利用校园网、宣传栏、院长信箱等多种渠道,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12-2013学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共计331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9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2条,保障就业类信息49条,科教文体类信息235条,安全、应急管理类信息17条。2012-2013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没有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未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引起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院重大资源情况、新校区建设情况;学院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招骋情况、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财务收费公开信息。

三. 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院网站及各处室分网分别向院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院信息公开最重要的途径。
  2.各类年鉴、手册、报表、院报等纸质资料:通过发布年鉴、院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广播、院长信箱、简报等形式,及时将与学院相关信息公开,最大限度让师生员工享受知情权。
  4.其他形式:其他还通过会议等形式实施公开。

四、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地努力。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不够平衡;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不够规范;部分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下一阶段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健全学院信息主动公开程序、申请公开程序、信息统计要求等制度。
  2.进一步深化学院信息公开的内容。以涉及学院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3.进一步细化主动信息公开范围,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