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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10-30 08:35:00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29号令)、《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号)及我院信息公开情况统计编制。本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评议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一、主要工作概述
  按照《条例》、《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要求,我院认真做好本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统计工作及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充分发挥学院信息的服务作用,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清单内容逐项检查,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确保实施。本学年坚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院领导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做好学习培训的组织、检查、督促工作,促进《条例》学习培训取得实效,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并严格按照教育部第29号令《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编制和公布2015-2016学年年度报告,认真及时地做好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布工作。

  2015-2016学年我院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充分认识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增加管理透明度,实行民主监督,增进领导干部与教职工的信任和沟通,凝聚全院教职工共建和谐校园的有效形式。通过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工作,学院进一步规范了教育教学管理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规范了管理运作程序。

  2.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
  学院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结合独立学院的实际情况,明确学院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公开的形式和范围等,使学院的重大事项及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得到及时公开,使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逐渐进入规范化与制度化的运行轨道。除此以外,学院还不断完善了主动公开、依法申请公开等具体的工作流程,规范了信息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工作。

  3.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学院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平台、微博平台、《屿音报》、校园广播等便于学院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及其他主体知晓的方式公开学院信息,并在固定场所设置公告栏,公开学院信息。二是定期召开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和有关会议,对学院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职工、学生代表及社会各界座谈会,通报学院信息公开情况。三是开展院领导调研、院长信箱等活动,做到及时公布师生想了解的信息。

  4.努力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学院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院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及情况说明:
  2015-2016学年度,学院利用校园网、报纸、宣传栏、微信平台、微博平台、院长信箱等多种渠道,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15-2016学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共计325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6条,行政许可类信息6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34条,招生就业类信息69条,科教文体类信息115条,安全、应急管理类信息68条。2015-2016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没有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未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引起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公开信息的内容:
  (1)学院基本情况信息。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主要指本学年度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文件和规章制度等信息。
  (3)招生信息公开。学院认真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招生政策,依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学院认真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及时公开招生条件、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并在我院网站及相关印制的宣传材料进行公开。通过招生网站、媒体、承诺书、考生咨询热线电话等渠道,使考生及家长全面、准确地了解招生政策规定、学院情况、录取日程安排及有关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
  (4)财务信息公开。财务信息公开方面,实行教育收费报批与公示制度,学院财务室有收费标准公示牌,学院每一次收费现场都会向公众公开。财务部门在网站上公开各种财务制度、规定及办事流程。学院各项经费开支严格按照审批管理制度进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5)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院重大资源情况、新校区建设情况;学院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助贷、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招聘情况、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后勤保卫信息等。

  三. 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形式:通过学院及二级网站、QQ群、微信群、微博群分别向院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院信息公开最主要的途径。
  2.各类年鉴、手册、报表、院报等纸质资料:通过发布年鉴、院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广播、院长信箱、简报等形式,及时将与学院相关信息公开,最大限度让师生员工享受知情权。
  4.其他形式:学院还通过各种会议场合实施信息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以公开信息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已制定的《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信息公开细则(试行)》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公开了受理程序和联系方式。本学年度未收到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我院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主动向社会和师生发布信息,积极接受监督和评议。一学年来,师生普遍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未发生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引起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地努力。一学年来,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渠道要多样化,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和丰富;二是院内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下一阶段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 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主动信息公开范围,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2.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学院信息公开的内容。以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不同领域的信息公开,对于面向全院师生、量大面广的服务类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做好全面、细致、规范的信息公开,同时,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3.加大信息公开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学院党委、工会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工作,多方听取意见,根据评议结果改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