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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生的公示

2017-05-23 10:49:52

  2017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涌现出一批全面发展的学生。为了表彰先进,促进良好校风和学风建设,根据《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评选表彰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各系评议,学生处审核,拟决定授予2017届毕业生何婷等101名同学“优秀毕业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7日 ,具体名单见附件。对以下公示名单如有疑义请致电:83909903。



附1: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关于表彰2017届优秀毕业生的公示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