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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3部法规1日起实施学生可保留学籍转化科技成果

2018-01-01 08:19:00
    我省3部地方性法规今日起实施,分别是《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00年通过的《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同时废止。
   
《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的一大亮点是针对网购等新兴领域纠纷不断发生,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网络纠纷化解平台,开展在线协商、在线调解、在线仲裁和诉讼案件在线立案、在线审判、在线司法确认、电子督促程序、电子送达等,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促进纠纷在线化解。
  
《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是我省首次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专门立法。

 为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设置了一系列鼓励条款,如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在读学生经所在学校批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学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等创业活动。

 

原文链接:http://mag.fznews.com.cn/fzrb/2018/20180101/20180101_002/20180101_002_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