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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平市招募45名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

2017-04-20 08:38:52
  近日,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17〕65号),今年南平市招募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45名,安排至10县(市、区)城市社区从事社区服务工作,服务期2年。
  此次招募对象为2017年南平市生源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南平市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2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9年7月1日后出生)。目前,招募工作已开始,报名时间:4月24日至5月9日,报名地点: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5月13日组织笔试。笔试、体检、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经统一培训后将于7月10日前派遣至相应的城市社区从事服务工作。
  毕业生服务社区期间,可享受2735元/人月的生活补贴,同时由所在街道(镇)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生育、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在报考事业单位和公务员、自主创业、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等方面可以享受诸多优惠政策。
 



信息来源:南平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