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文件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转设为福州工商学院(教发函[2019]53号)。
籍此良机,我们谨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各级政府、各兄弟院校、社会各界以及广大海内外校友致以最真挚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浓墨重彩绘蓝图,继往开来铸辉煌。福州工商学院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顺应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兴校、人才强校、文化铸校”的办学理念,办学设施更齐全、教研能力更凸显、人才引进更多元、校园环境更优美、规范管理更高效,全面提升办学内涵和发展质量,努力把福州工商学院建设成一所具有区域特色、高水平的应用型本科高校,为更好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特此公告,敬祈周知。

新校标 新校名
校园主景区鸟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