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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选课的通知

2019-09-17 10:13:54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网上选课即将开始,为保证同学们能够顺利选课,现将本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相关选课事项说明如下:
  一、选课对象:
  2016、2017级学生可选三门,2018级学生可选两门。专升本学生无需参与选课
  二、选修课学分要求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及实际情况的要求,2016级在校生毕业前需修满5门选修课,要求职业资格类为必选项目,其余课程任意选修(其中党课可纳入选修课任选类范畴);2017级、2018级在校生毕业前需修满6门选修课(不少于11学分),要求职业资格类为必选项目,其余课程任意选修(其中党课可纳入选修课任选类范畴)。
  三、选课注意事项
  (一)选课登录学院学籍管理平台学生端进行选课,如无法选课请及时联系各系教务员处理,以保证顺利选课。选课期间,不能请他人或代他人选课,若因请(代)他人选课而造成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同一时间段不得重复选课,选课结束后一律不再更改。所选课程不得重复,同类课程不得重复选(如:192201A,192201B,192201C属同类课程)。
  (三)第一轮选课结束后,如未能选到课程的同学及时关注选课平台的补选时间,参加课程补选。
  (四)学院根据选课情况确定开课课程,开班人数应不低于40人,否则将取消开课,对于选择未开课程的同学,教务处将统一组织安排重选。
  (五)选课结束后,学生不允许任意更换已选课程,最终以教务处打印名单为准,学生私自到任课教师处添加、更改,均视为无效。
  四、上课及考核注意事项
  (一)选修课听课证作为上课和参加期末考核的依据,选课结束后,同学们需登录学籍管理平台打印听课证,凭听课证上课和参加考试;为防止个别同学替考,考试时须携带选修课听课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听课证丢失可自行登录学籍管理平台打印。
  (二)无特殊原因旷课2次以上(含2次)的同学将取消该课程的考核资格。
  (三)公共选修课一律不缓考、不补考,成绩不及格者需重新选修相应类别课程。往年已修过职业资格类选修课但未通过的同学无需再选此类课程,后期学院会安排网络补报名(可根据自己需求调整课程),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选修上课时间按照正常上课时间执行。
  五、本次选课网站:xueji.fjdfxy.com;同学们可通过相应网址登陆学籍管理平台“在线选课”栏目下进行选课。

  六、选课时间安排表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