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应当而且必须尊重和爱护国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六条规定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高校大学生参加升旗仪式,也是维护国旗尊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国家观念,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最生动、最直接的方式。为规范我院升旗制度,确保升旗仪式安全、有序的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升旗时间:每学期开学第一天为全院升旗时间。其他常规升旗时间:
规定每周二(寒暑假除外)举行升国旗仪式,升旗安排表在每学期开学下发到各系,各系师生根据安排列队参加升旗仪式。夏令时:6 : 30;冬令时6 : 40 前到达操场指定位置集合完毕。规定的升旗仪式时间,若因雨、雪或其它(如大雾等)恶劣天气或特殊情况不能正常进行时,会另行通知。
二、态度:
参加升旗仪式的全体师生着装整齐,不得穿睡衣、球衣、球裤,不得穿拖鞋,不得带早餐零食入场,不得玩笑打闹,辅导员督促各班班长整理好本班队伍。
三、要求:
举行升旗仪式时,全体师生向国旗行注目礼,庄重严肃,精神饱满,不左顾右盼,不交头接耳,手上不拿东西,肩上不挂包,直到仪式完毕。礼毕后,认真聆听国旗下讲话,不得讲话,讨论。
四、国旗下讲话:
升旗仪式中的国旗下讲话,由学校领导或教师、学生代表担任,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请各班级做好通知和宣传。
五、全校师生员工都要做到尊重和爱护国旗,对升国旗仪式态度不端正者,对损坏国旗及设施者,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责任。
六、奖惩:
参加升旗仪式的各系全体同学,都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集合的:缺席者每人每次德育分扣1分(请假除外),迟到两次算一次缺席,一年内超过3次及以上缺席者的每人每次扣3分,全勤者学年德育分加3分(不包含请假)。升旗仪式出席情况将作为院系评先评优及党员发展的参考依据之一。
七、抽点:
升旗仪式结束后,公布抽点的班级名单,院系自律会负责进行抽点,各单位不得以不知道、听不清等为理由而早退,早退者按未缺席处理。
八、解散:
主持人下达解散命令后,除院抽点专业班级留下外,其他班级经由系辅导员自行安排解散。有序解散不得拥挤,追逐打闹。
九、旗手准备:
每周二的升旗由国旗护卫队负责,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安排升旗人员,其中旗手、护旗手要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胜任升降旗任务;
(2)负责主持升旗仪式,整理参与升旗人员队伍;
(3)保障升旗仪式的音响设备正常运作;
(4)同相关部门协作,保障升旗仪式安全、有序的进行。
十、每周二升旗流程如下:
(1)主持人督促同学列队准备升旗;
(2)主持人整理参加升旗人员队伍;
(3)宣布升旗仪式开始,升旗方正出旗;
(4)升国旗,奏国歌,行注目礼;
(5)请学校领导或教师、学生代表上台做国旗下讲话;
(6)公布各系抽点的班级名单;
(7)解散。
十一、除周二举行集体升旗仪式外,一般每天(寒暑假除外)早八点前升旗,晚六点前降旗,学校在国庆节、劳动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都要升挂国旗,学校的重大活动也要升挂国旗,但不举行集体升旗仪式,升降旗由国旗护卫队负责。
十二、本制度由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团委制定。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团委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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