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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从校园起步——我省实施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2007-07-14 19:54:00

编者按:《福建日报》7月14日第一版刊登了记者蓝旭的报道:《大学生创新从校园起步——我省实施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本站特予转载。
   本报讯(记者 蓝旭 )我省本科高校(含本科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的优秀学生,今年起可通过申请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取得经费,进行创新实践。这是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的。
  据介绍,2007-2010年,我省计划资助1000个计划项目,每年250个左右。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按年度申报,每所本科高校原则上申报项目不超过15个,每所本科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申报项目不超过10个,每个计划项目团队的人数不超过5人。届时,学校的示范性实验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要向参与计划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计划项目首先由学校申报,申报书须在9月20日前由学校统一报省教育厅。
计划项目执行时间为1-2年,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验收。学校将配套经费、代管经费,学生在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条件下合理使用经费,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学校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截留和挪用。
摘自《福建日报》(2007、7、14)